最近,一位河南苦逼设计老哥表示:
“降薪还好,我们都不发工资了。。。”
我惊道:
“这么惨?不发工资难道不违法吗?”
苦逼老哥说:
“没办法,干的80~90%都是ZF的项目,老板说回款太慢,ZF也没钱。。。”
我说:
“回款慢咋就是不发工资的理由了呢?还把锅甩给ZF?
回款是老板的事,不是打工人的事,设计院老板前些年都赚的盆满钵满,甚至都有钱新建大楼,咋可能没钱发工资!”
苦逼老哥说:
“迟工,你说的有道理,但我们现在就是这么个烂样子,我不妨就给你说说。
我们是洛阳GJYL设计院,从今年开始,两三个月才发一次基本工资。
下半年,789三个月,就发了一次。
然后,到现在都再没发过工资了,也不知道年底能不能发出钱来。
反正别问,问就是ZF也没钱,回款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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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设计院,是个老牌民营企业,居然也学习某些GY企设计院,玩起这种“欠薪逼人走”的套路来,实在令人失望。。。
GY企玩“欠薪逼人走”套路,打的旗号是“注意影响”。。。
(总院领导:GY企要有社会担当,不能裁员!)
所以,某些GY企设计院就又当又立,一方面说自己有社会担当,不会裁员;
另一方面,又通过“恶意降薪”、“不提供劳动条件”等非法手段,逼人主动离职。。。
(吃准了设计师都是小资心态,软弱+妥协,要么不懂,要么不敢)
而且呢,有些情况下,GY企设计院的分院直属领导,也的确是没有裁员的预算和权限;
总院又要“注意影响”,不给批准,但也不会拨款给分院发工资,所以就只能逼着分院领导搞这种违法套路。。。
但对民营企业来说,其实都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啊,比如深圳某设计院员工,拉屎忘了冲水,被大BOSS看到后,直接就让给他裁员走人了啊,但在走人的时候,是给了2n的赔偿,足有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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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一点:
设计院“降薪逼人走”的套路,是不合法的,属于“恶意降薪”范畴。
故而在此,我要特别提醒各位朋友:
如果您遭遇“恶意降薪”,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异议!
如果您遭遇“恶意降薪”,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异议!
如果您遭遇“恶意降薪”,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异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因为从法律上讲,公司提出降薪,实际上就是和员工的一个口头协议,在协议生效前,员工有权利不同意。
所以降薪后,在第一次发工资时,员工就已经知道公司降薪了,这就代表员工已经了解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所以员工应当在下次发工资前提出异议。
如果你没有主动提出异议,那么设计院就会说:
“这视同员工默认同意该降薪方案!口头协议经实际履行后生效!”
因此,被降薪后要第一时间去劳动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犹豫,否则就会越来越被动。。。
当然,我知道,很多设计师还是对设计院存有侥幸心理,不想和单位“闹掰”。。。
但我觉得,正是因为设计师都选择软弱与妥协,才让设计院资本家愈发猖狂。
(在金融、互联网行业,这种事情就没人能忍得了。。。
所以互联网公司的裁员补贴都是非常可观的,而银行员工甚至选择集体BG来对降薪进行抗议。。。)
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但假若一个行业的人,都当自己是旧社会奴才,不敢对“主子”提出任何异议,那这样一个行业,也注定不会走得长远。。。
共勉!
来源:设计院迟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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