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
美国AIR JORDAN品牌
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
做出了最终裁决:
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终审败诉,
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说到乔丹和中国乔丹体育
的LOGO侵权事件
从2012年以来双方就一直在争议
其焦点在于姓名权。
乔丹是人们心中的“篮球之神”
一直被冠予“飞人”称号
其LOGO经典的形象来源于
1991年时迈克尔乔丹在芝加哥公牛
对阵洛杉矶湖人篮球赛上,
完成了一次没有助跑的原地跳跃,
并扣篮成功。
乔丹体育在1997年注册商标,
不过乔丹没有足够的商标意识
直到2012年发现后才状告乔丹体育侵权,
不过都由失败告终
而乔丹体育为了能与“乔丹”商标进行区分
将LOGO的文字部分改为“乔丹体育”
而在这场侵权官司的争议中
乔丹体育表示,
两个logo 的商标完全不同,
动作也完全不一样。
乔丹体育的商标人物没有样貌神情,
与球星乔丹没有任何关联,
不构成肖像侵权。
最最关键的是
乔丹体育的商标人物,
手上拿的是乒乓球,
并不是篮球,
所以也不构成商标侵权。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中认定的事实。二审庭审后,中国新闻网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发起了一项在线调查,该份在线调查结果本身就足以推翻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二审法院关于“双方已分别形成了各自的消费群体和市场认知”的错误认定。






真功夫LOGO因
酷似李小龙形象的LOGO
被要求索赔2.1亿!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MICU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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